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人們每天做的事都差不多,上班上學,吃飯睡覺,結婚生子、工作謀生、愛人與被愛……然而,現在問題來了:如果人們做的事都差不多,那麼,是什麼東西讓他們變得不同?

答案不在於他們做什麼,而是在於他們為什麼要做這些事。

舉例來說,一早阿明趕著上班。但是阿明為什麼要上班呢?這原因可能有很多,「沒辦法,我要付很多的帳單,要養家活口。」「我必須賺夠錢,才可以退休養老。」「因為可以提升自己的價值,讓自己成長。」「工作中有很多樂趣,還能幫助別人。」目標不同,意義也大不同。

柏拉圖說:「人是一種追求意義的動物。」不論做任何事,只要其動機能夠促成你追尋更大目標,它就是有意義的。有意義,做事才會有動力。

雖然許多人抱怨超時工作薪水低,讓他們失去工作熱情;但就算公司加薪,多放幾天假,通常工作熱情也維持不了多久。其實問題不在金錢,而在意義。企業不賺錢,也別只想到裁員,而是要思考如何讓員工有動力,找到工作的意義。

你可以請教那些成功之士,他們在沒有豐厚的回報下,還會不會把工作做好?大部分人會給你同樣的答覆:「當然!我熱愛自己的工作。」

許多創業家和企業家,錢多到不必工作也能舒服度日,他們為什麼還繼續工作?沒錯,是他們忠於對自己有意義、對理想的熱情。

誠如《成功長青》一書的研究結果顯示,長期成功人士之所以能夠「成功長青」,是因為他們都找到了工作的意義,他們確信做某件事能對這個世界有所貢獻,而且他們總是全力以赴、熱愛自己的工作、彷彿擁有一個使命必須要去完成。

不論做任何事,我建議大家經常問自己──「為什麼?」

.為什麼我會做現在所做的事?

.我的最高目標是什麼?

你工作不只是為謀生,而是為了彰顯個人價值;你讀書不是為了考試,而是為了成為更出色的人。你是在做藝術家的工作,而不是作業員。依此類推,你做現在所做的事──是為上帝服務,你是把它當作修行,你是為了散播愛與正面能量,是為了立下標竿與典範……把這些當成最高目標,你的人生就能找到意義。

一位朋友談到,他最近所做最有意義的事,是探望並照顧年邁多病的母親。他一開始認為,這樣做的理由是恐懼,他害怕自己不照顧母親,會被認為不孝。現在他了解到,他的行動潛藏著更深的意義。那就是親情的連結,家庭美滿,也是給孩子最好的身教。

最初,去照顧母親是種壓力,後來,這件事變得越來越快樂,因為他看到深層的意義,他每次探望母親都變得和睦喜悅。

記住,讓事情變得有意義,不是你做什麼,而是你如何及為何要做這些事。

如果你持續追求最高目標,長期下來就會發現你的成功快樂,無論有沒有外在的獎賞。有一顆正面能量的心,就能讓收獲比賺錢更多,不論工作、健康、人際關係、生活樂趣和人生意義等各方面。

你可以做一個實驗,回到家,張開雙手,把你孩子抱起來,量量他們的體重。假如孩子的體重是四十公斤,你抱起來繞一圈,並不會覺得是沉重的負擔。

接下來,找來一塊四十公斤的石頭,抱起來繞一圈看看,感覺是不是很沉重?

愛,減輕了負荷;有意義,就不覺得負擔。

如果你看不到現在所做事的價值,也感受不到其中的樂趣,怎樣做呢?沒錯,就是去賦予它意義,或更多的愛。

 

 

我是為誰而做?

你有過不知為何而做,為誰而做的經驗嗎?

我想許多人應該都有。之所以如此,那是因為我們都忘了:「為自己的快樂而做。」

今天你捐一千元出去,你會感到快樂。如果你被偷走一千元,同樣是失去一千元,你卻不快樂。為什麼?

你請朋友客,你會感到開心,如果你是勉強的,同樣是一餐,你卻不開心。為什麼?

因為不是出於自己快樂做的事,就不會開心。

以前住的社區,有幾個媽媽決定做環保義工,每天幫社區垃圾分類。這原本是件好事,但是時間一久,認真參與的就對不來參加的人,或不認真的人感到不滿,甚至對沒做好分類的人感到憤怒。這就是沒搞清楚,她們忘了到底為誰而做。

許多人做事都不是為自己而做,是做給人家看,若是做給人家看就會想獲得別人肯定,希望別人感激,一旦期待落空,就會覺得犧牲委屈;那就是為什麼從事義工和慈善團體的人,他們總是說:「我們做這類工作一定要為自己。」

這道理我也常提醒學生,如果你認為上課讀書是「為父母,為老師」,往往意興闌珊,心不甘、情不願。「是自己想要的」,才會有動力,有進取心。

職場也一樣,如果你認為:「我為老闆工作,為公司打拚。」就會期待得到加薪和晉升,怨懟不平也由此而生。而「為自己做」則完全不同。當你認為你是在為別人工作,那你就永遠只能為別人工作。如果你認為你是在為自己工作,那你終將會有自己的一番事業。

有一件事大家務必要牢記:無論做什麼,都要跟隨你的喜悅。能為你帶來快樂的事,一定會為每一個人帶來快樂;出於勉強負擔而做的事,早晚也一定會為別人帶來負擔怨言。

在關係裡,人們一再抱怨,「我這樣對他,他怎麼可以這樣對我?」這又是搞錯了。任何真正去愛的人都知道愛是喜樂,你愛一盆花、一隻小貓、小狗,即使牠不給你任何回報,你也會去照顧牠、餵養牠、關心牠,因為那是你喜歡的,你是滿心歡喜的。你會對愛人噓寒問暖、下廚做菜給他吃,你想對他好一點、給多一點,你了解那也是自己想做的。不是為了想得到什麼。當你記起這樣的初衷,鬱結的心情就會釋懷,整個關係也會回到單純美好。

有位太太終於領悟了,她告訴我:「當我不把先生的反應當成我的訴求,我就做我該做的,以前我覺得很犧牲委屈,現在我倒過來想,所有一切都是為我自己的快樂而做,我不必在乎他有什麼反應,感覺反而快樂多了。」

這就對了!無論你做什麼,都是為自己的快樂而做,那就毫無怨言。

情緒可以顯示出,「真正的你」與「虛假的你」。

如果你做任何事,是與「真正的你」一致,你就會感覺到喜悅或是正面情緒;反之,當你做某些事,會感覺到忿怒、沮喪,或者任何負面情緒,這就表示那只是「虛假的你」。

柴可夫斯基說過:「如果你是真情真意的,所受的委屈便很快就能忘記。」

如果你為某人做事最後會不快樂,會覺得犧牲委屈或念念不忘,那是因為你並不是真情真意。

 

本文出自高寶書版《跑對方向,比跑的速度更重要》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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